王军:“下不为例”与“人性化”管理无关
中国法制网
2016-12-19 13: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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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铁路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考核“两违”职工时,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坚决杜绝“下不为例”“下不为例”不能和“人性化”管理划等号。笔者十分赞同这种观点。
在安全生产中,一些管理者认为“下不为例”是“人性化”管理,对职工不能起到监督整改,自我约束的作用。然而,在日常工作中,职工很容易滋生这种心理,将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束之高阁,发生“两违”问题后,总是以这种借口逃避和推脱责任,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给事故带来可乘之机。
因此,安全管理中的“下不为例”绝非人性化管理,而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它纵容的是违章违纪行为,保护的是事故隐患,应当坚决杜绝。
谁都知道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违章行为,纠正违章者不良习惯,如同消除设备故障隐患,是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处罚违章者,是促使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只有从严处罚了,才能使其彻底悔悟,铲除违章恶习。
有些人违章后为自己行为找各种理由开脱,是不能正视存在的问题,不从自身寻找违章的根本原因,就算躲过了一时的处罚,也会埋下事故的祸根,害人害己,只有从发现违章苗头,不管情节有多么轻微,有无后果,就要及时斩断,才能起到为当事人和旁观者敲响警钟的作用。
在日常安全生产中,我们一定要对职工人身安全抱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摒弃“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等思想,发现“两违”问题要从严处理,从严耐心地做好“两违”人员的思想工作,使之认识到“两违”的危害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