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忆南:严厉打击“微腐败”——我们身边的“苍蝇”

中国法制网   2016-11-24 09: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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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1月1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东“2016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及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检举控告40796件,占总数的74.6%;立案查办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4362件,占总数的96.6%”。山东省委、省纪委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3月以来,在全省开展重点督导县(市、区)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重点突破,一批基层“微腐败”问题得到集中整治。

    微腐败是我们身边的“苍蝇”。对待微腐败就必须像对待苍蝇那样毫不手软的拍下去。和我们常说的“老虎”相比,“苍蝇”的危害似乎小,其实不然。苍蝇数量大,影响广,且无处不在,就如同小人物的小腐败,职位虽小、实权不小,更重要的是普通老百姓因为没有直接接触大领导的机会,所以对政府的好恶判断就由这些基层的官员或工作人员的行为决定,而“苍蝇”们更多接触公众,他们的贪腐就直接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让群众的感受也更深切、更直接,因此苍蝇带来的危害就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掠夺。北京市朝阳区某乡原党委书记受贿9000万元、海淀区某村会计挪用资金1.19亿元、延庆县某基层官员挪用公款2400万元,深圳村官周伟思坐拥20亿身家、5名海口村官伙同他人侵吞近1300万元征地款……作为一名基层官员,他们的官职不大,但贪腐的数量一点不比老虎少,这是攫取了多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损害的绝不仅仅是群众的经济利益。

    “苍蝇”蚕食着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虽然平常表面上看不出异常,但一旦发现,则千疮百孔,悔之晚矣。因此对待“苍蝇”,必须严打不怠。但“苍蝇”仅仅靠打是打不绝的,还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教育,进一步营造规规矩矩、干干净净的环境和氛围,那样“苍蝇”就会少滋生,再打起来就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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