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波:与民抢水——实不应该
中国法制网
2016-10-24 21: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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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抢水——实不应该
2016年9月中旬,歇业了3年的泸州市叙永县恒源电厂重新发电。水电站重新发电,本是一件好事。但是,该水电站为了发电,却将本地村民的生活生产用水截来发电,导致部分村民家中完全断水,而不得不从远处背水用于生活。(人民网10月24日)
叙永县赤水镇叙口村原本是一个极度缺水的村落,村民们用水基本靠天。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从1966年开始,村民们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历时4年零9个月才凿出了长约17公里的生命之渠——土桥大堰。当时,施工的条件极其恶劣,完全是崇山峻岭之中凿渠。为此,先后有9位村民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水渠建成后,村民们用水难的问题得到了根本性的转变,粮食产量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当年,亲自凿渠的村民们均已老去。如今,当他们年老体弱时部分村民却用不上水渠的水,不得不依靠儿孙们从远处为他们背水用。
当初,在建设水电站之前,县上水利部门对当地的水资源情况进行了专业严谨的调研。调研认为当地水资源比较丰富,完全可以建设一座小型水电站。可是,水电站在建成发电之后,当地却出现了村民吃水困难,水稻因灌溉严重不足而大幅度减产的问题。为此,当地村民与水电站还多次发生冲突。
根据人民网报道的情况来看,笔者难以判断当地究竟是水资源丰富还是水资源匮乏。如果当地水资源丰富,那么水电站在用水发电时则应当充分保障村民的生活生产用水。毕竟,村民生活生产所用的那点水也发不了多少电。如果当地水资源匮乏,水电站用村民生活生产的水去发电,而让村民无水可用,发电的效益能否抵得上村民的损失,村民的损失又如何来弥补,这样与民争利的水电站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