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波浩淼:为官避事平生耻,严厉打击“为官不为”行为
中国法制网
2016-08-29 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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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不作为”“无担当”的彭州干部,将面临9种问责方式。8月25日,记者从彭州市纪委获悉,该市出台了相关问责办法,向“为官不为”开刀。(新华网,2016年8月29日)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握着公权,占着位子,却无所作为。现实中, 这种“为官不为” 的干部,不仅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还会破坏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影响政府公信力,使政府形象大打折扣。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为官不为这个问题极为重要,现在看来也十分紧迫。”同时,总书记对为官不为的现象分三种情况进行了分析,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为官不为”作为老问题,当前又出情况。其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传统原因,也有现代原因;既有环境因素,也有干部个人因素。
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在其位不谋其政就是干部本身的自身地位出现了偏差,政府在积极引导的同时也应向彭州学习,出台强硬的惩戒措施,严厉打击“为官不为”,狠治庸懒散浮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