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君:向打听案情、干预执纪审查行为出重拳

原创   2016-08-25 16: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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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四川省纪委出台《关于对打听、干预纪律审查情况实行登记报告的实施办法(暂行)》,明确提出对任何人员打听、干预纪律审查情况的行为,都将如实登记报告,并严格依规处置。(8月25日,人民网)

四川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凡遇到来自各方面打听案情、干预执纪的情况,要及时、主动、如实做好记录并按要求逐级报告。实行报告制度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打听案情、请托、说情、打招呼或者其他干预执纪审查行为,对凡是不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应当报告未及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对打听、干预纪律审查工作的个人,根据管理权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人员,及时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什么样的情形需要报告呢?打听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初核及案件进展、涉案人员、处理意见、纪律审查人员组成等情况;安排纪律审查人员私下会见被调查(初核)对象或其亲友、利害关系人;为涉案人员请托、说情、打招呼;干预、施压、阻挠纪律审查工作;威胁、利诱纪律审查人员及其家人;以及其他影响依纪依法公正审查的打听、干预行为。

笔者以为,四川省纪委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守执纪审查工作纪律,有效排除外界对执纪审查工作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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