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社团组织必须脱掉“官衣”

中国法制网   2016-08-17 15: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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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政部曝光的“山寨离岸社团”中,“中国公益总会”赫然在列,其“官网”随后被关闭。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中国公益总会南通分会”之后仍以公益的名义在运营……本报曾调查过的“中国尿疗协会”也在民政部曝光的“山寨离岸社团”名单中,2014年6月27日,本报“求证”栏目曝光,“中国尿疗协会”只是香港一家合伙经营的公司,无法人资格,也并不存在所谓的政府认定资格。与“中国公益总会南通分会”相对低调的活动相比,“尿协”则活跃得多。(8月16日澎湃新闻网)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社团组织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地面”,活跃在各个行业和领域。然而,社团数量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质量的参差不齐,就如新闻中所说,一些“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为代表的个别社会组织,并不是把社会责任与担当放在首位,而是唯利是图,只要有钱赚啥事都敢干。另外,根据《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而一些社团中担任会长、理事等要职的人往往是某某局长、处长……
  
  社团乱象由来已久,不仅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对民间社团的正常有序发展也有很大影响。一般来说,社团应该是自愿组织、自发成立的非盈利机构,有了官方背景,便非常容易成为“老虎”、“苍蝇”们手中的“玩物”,沦为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和四风蔓延的“灰色圈”。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之下,一些干部不好“明腐”,只好“暗度陈仓”,一方面利用担任社团要职的机会大肆圈钱,另一方面利用社团组织为自己的行为打掩护。其次,一些“退居二线”的干部,虽然卸掉了官职,但“官心不死”,企图借着担任社团要职的机会再过一把“官瘾”,甚至借机搞小团体,拉帮结派。
  
  为何社团“官衣”难除?为何个别干部铤而走险?归根结底不外乎一个“利”字。正因为看到了社团组织有利可图,在面对巨大利益诱惑时,干部手中的权利缺乏有效监管,从而变成了追名逐利的工具,并引得一些人跟风效仿。腐败行为一旦扎堆,便成了败坏政治生态、损毁政府名声、腐蚀社会风气的“大炸弹”。因此,为社团脱掉“官衣”势在必行。首先,要严格审核把关,在审批环节这个“源头”加以遏制;其次,要加强“事后管理”,针对“变味”的社团要坚决取缔;第三,要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严禁干部到社团兼职,一旦发现违规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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