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无止境:有责必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中国法制网
2016-07-29 10: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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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必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近日高考成绩放榜,升学宴、谢师宴又成了不少考生家庭的庆贺方式。近日巫山县纪委获悉,该县高唐街道信访科工作人员陈春林,因女儿高考后违规操办升学宴被立案调查。目前该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唐街道党工委已辞退陈春林高唐街道信访科临时工作。(《新华网》,6月27日)
在事发前纪委便警告过陈春林,陈春林为了逃避责任,在女儿升学宴前4天便与妻子办离婚手续。巫山县纪委在了解情况之后,给予了陈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返还了礼金。高唐街道党工委也决定辞退陈春林高唐街道信访科临时工作。
因为妻子执意要办升学宴,陈春林受到了处分还丢了工作。归其原因还是陈春林的思想意志不够坚定,自制性不强。陈春林不仅是高唐街道信访科工作人员,也是一家之主,有责任有义务去阻止妻子不顾后果的一意孤行。既然是党员就要廉洁自律,既然是党员就要承担违反党纪的后果,失责必究其过。
陈春林这样的事件想必不仅出现在巫山县也存在其他地方,那这就需要各级监察部门的有效监督了。监督只能作为一种方法更重要的是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提高自身的素质。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的构成要素,家风家训也是提高党员觉悟非常重要的因素。家庭成员的政治素养影响着党员的政治素养,因此,加强党员家属的家风家训知识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
作为党员有责任有义务遵守党规党纪,失责必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