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歌:安全与便利

中国法制网   2016-07-21 14: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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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为了便利而忽视安全的事例:开车不系安全带、长时间开远光灯、行人乱穿马路、许多特殊行业员工违规操作引发事故等等。
从根本上说,产生这些事故或隐患的原因,就在于当事者的自私心态作祟。
近闻一些进藏旅客自带氧气瓶乘坐高铁,因为无法过安检而与铁路工作人员发生矛盾。众所周知,乘坐大型的交通工具,尤其是全封闭式的飞机、火车等,是绝对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的。有些人平时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总以自己的方便为前提而行事,不管他人的安危,这是典型的自私自利的表现。
记得以前我出差从外地回来,在当地买了几瓶摩丝,上飞机时,被安检人员毫不留情的没收了,就像打火机一类的物品一样,虽然我“据理力争”,可最终还是未能带回来。旅客前往拉萨旅游,考虑到高原反应,会随身携带罐装氧气,以备在缺氧时使用。根据规定,氧气属于助燃气体,是不能携带上火车的,氧气瓶属于高压危险品,受高温或碰撞容易爆炸。
据我所知,进藏列车上都有独立制氧装置,在格尔木到拉萨的格拉段会全列车供氧,富氧空气通过两种方式给乘客供氧:一种是通过空调向车内供氧,提高车内的氧浓度,满足旅客在高原补充氧气的需要;另一种通过供氧管路(分布式)到座(铺)位紧急供氧口,如果在乘坐时身体感到难受,可向列车员要一根管子就能吸氧。对于进藏后的缺氧者,也可以在当地直接购买氧气瓶。
这些带氧气瓶上车的旅客,大多数是以备不时之需,既然列车上和西藏当地能提供足够的氧气,我们为什么要触碰安全这跟底线呢?
生活需要便利,出行更需要安全。为了公众的安全,即便牺牲一点自己的“便利”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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