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月梅花:由以“权”压“法”的怪像说起

中国法制网   2016-07-11 13:29:35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人民网北京7月7日电中国政府网今天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消极对待行政应诉、干预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到位、行政应诉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较为突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7月7日人民网)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利,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孟德斯鸠的话很有道理,但不完全正确,更准确地说是:没有监督和约束的绝对权利,都容易被乱用,这才是亘古不变的事实。
  一提到权力被乱用,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是个人。而事实是领导干部的权利来自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政府也是法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只是法人代表,各级政府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可事实并非如此,各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种现象在基层尤其突出。
  近年来,随着法律知识普及和宣讲工作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法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和政府的矛盾冲突也逐渐由传统的上访围堵,转变成起诉政府。“民告官”逐渐成为常态。例如安徽省政府仅半年时间就当了70多次被告。延安也因周六上班而现了在职公务员状告政府的案件。这些现象一方面说明民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仍需加强。
  政府机关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是法制国家的基本内容。但是各级机关法人出庭是表,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才是本。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强化各级各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带头精通。要强学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做到规范用法;其次,要不断加大法律普及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做到真正懂法、守法,做到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切实监督执法部门行为;最后,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在各级政府考核中的权重,以完善的机制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中国法制网: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联系网站:fzchncn@126.com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