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林夕:“三强化”规避侥幸心理

中国法制网   2016-06-28 09: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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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考成绩放榜,升学宴、谢师宴又成了不少考生家庭的庆贺方式。昨日,记者从巫山县纪委获悉,该县高唐街道信访科工作人员陈春林,因女儿高考后违规操办升学宴被立案调查。目前该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唐街道党工委已辞退陈春林高唐街道信访科临时工作。(6月27日 重庆晚报)

前有“为给儿子办婚礼而被停职调查的村官”,现在又出“为给女儿办升学宴而被辞退调查的街道办事员陈春林”,这些案例无一都反映出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对于一般党员干部而言,党和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包括新颁布的《中共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他们而言是几乎不相关的,这些政策法规也约束不到他们,或者说就算是查问题也查不到他们身上,先辞职或者离婚就能缩小纪检监察的调查范围,做什么事就不受党和政府的约束了。

但就是这样的侥幸心理,让一些“喜事”最终却以“悲剧”收场。因此,在笔者看来,为了规避这样的侥幸心理出现为带来的不良后果,党和政府可以从以下“三个强化”着手:一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加粗规范“红线”,让每一个党员干部有所思,明确其责任和使命;二是强化党员干部自警意识,古语有云:“常鸣警钟,行举自醒”,而我们的党员干部之所以心存侥幸就是受自己的作案“手段高明”所支配,因此,要克服其侥幸心理,强化自警意识也是必不可少的。三是强化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以党纪政纪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把廉洁自律的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侥幸心理是产生罪恶的祸根,是步入歧途的跳板,最终可能导致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最终不能自拔。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该落实好“三强化”,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远离“侥幸心理”这条毒蛇。如此,才能加快反腐倡廉制度走向完善的步伐,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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