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亮:高铁站里,他们为何敢大打出手?

中国法制网   2016-06-01 11: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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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微博发帖称,昨日下午,湖南省沪昆高铁韶山南站发生一起“数十人暴力殴打高铁站客运员事件”。随后,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发通报:两名乘客因购买的车票过期无法检票,与客运员发生冲突后,叫来数十人将其车站工作人员打伤。目前,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当日车站工作人员立即向警方报案。120赶到现场后,将受伤人员送进医院,送院5人已全部收院治疗。(2016年5月28日法晚网)

原来,昨日15时约46分,一男一女两名旅客到达韶山南闸机口欲乘坐G1376次列车(15时45分开),当时,列车已停止检票,且旅客未持车票,旅客刷身份证时,闸机显示无电子票,随后工作人员向旅客解释列车已停止检票,不能进站。15时48分左右,被劝阻的女乘客因不满,挥拳打向了工作人员,随后这两名旅客与在场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其中,男性旅客又叫来约80人殴打客运员,两名客运员被打得昏迷。

从微博上的照片可以看到,被围殴致昏迷倒地的客运员满头白发,显然是老职工啦;而你们年轻力壮,便肆无忌惮、大展拳脚!?老人做了什么?莫非刁难了你?没有啊!他完全是遵章、履职!每一个铁路人都必须这么做。这是岗位职责之所系!他身穿制服,恪尽职守为旅客服务,脱下这身制服,他就是一位长辈老者。80人呀!你们这是无缘无故,滥施暴力侵犯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利。这已经是目无法纪的犯罪行为! 而且对满头霜雪的老人施以毒手,于心何忍?置社会公德于不顾,良知何在?公然在公共场所、众目睽睽之下施暴,律法何存?俗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打人者,你们家没有老人和小孩吗?难道你平时就如此的以不忠不孝的作风而放任自己吗?否则如何能瞬间爆发这等令万夫唾骂、社会不耻的‘丛林法则’歹徒行径?相信看到这骇人报道、怵目画面的网友们,必定怒火中烧,与我有同等愤慨!

这两名旅客无票进站,本来就触犯了铁路规定,而且还悖理、非法,聚众打人,更是咎由自取、自找多罪并罚。铁路作为极其庞大的交通体系,自有其严格、明确的规章制度;这是为人民服务的前提条件,也是确保广大旅客安全的基础要件。“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公民,在公共场合理应自觉遵章守纪,这才体现着文明人起码的素养、内涵;这是德行的外显,是美德之修为,更是法律所必须的。既然于情、于理,于法,这两名旅客都不应该出手打人,但事实为什么总与我们想象的背道而驰,他们不仅下毒手伤人,而且还是聚众群殴!偌大的高铁站,众目昭彰,他们为何敢大打出手呢?笔者认为以下几个因素,是必须深长思量,以寻求从根本上解决之良策的:

一是,极少数旅客自身素质低下。人常说万事和为贵,和睦相处、平等待人才能增进友谊,才是共同进步的阶梯,平时的言谈举止、为人处世更能看出个人的自我修养。一个有良好素养的人待人接物平心气和,举手投足间尽显绅士风度、优雅与内涵;一个素质低劣的人,性情急躁,口出污秽,甚至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这两位旅客的行为正是素质低下的表现。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高铁站里,大庭广众下,对履行岗位职责的客运员大打出手,毫无法律意识,罔顾法纪。1991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寻性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铁路公安人员可以予以拘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信这些打人者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三是,惩罚力度不强。一般的打人者通常是简单的罚点钱或者最多大不了拘留几日。更有甚者还有“法不责众”一说,在干扰执法。如此处理,必将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养痈遗患;打人者正是存在‘反正也不会让我肉痛’这种心理,以致于迷信自己的拳脚功夫,横行无忌,甚至以身试法,轻易出手打人。

四是,客运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不到位。客运系统主要是和人打交道,形形色色的人,造就了这一岗位的特殊性,有时候客运工作和旅客之间发生摩擦在所难免,而且以往客运人员和旅客产生冲突的报道,并不在少数,那么,遇到问题之后如何解决,解决过程中怎样保确客运员的人身安全?这都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必须依法处置,适当从严,并且处理结果必须大范围公之于世。非如此,断然不可能以儆效尤!

总之我们唯有抓住恶例,依法惩处,让凶手付出足以后怕、肉痛的种种难以忘怀的沉重代价,才有可能杜绝这类纯粹‘手痒打人’的再次发生!也才能谈得到更好的为旅客提供安全、方便、温馨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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