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能下”才“能上”
中国法制网
2016-05-30 11: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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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能上能下”措施,让该下的干部“下”得服气。(5月27日农民日报)
有人按照中国公务员正常的晋级年限做了一个假设,一名大学生22岁进入基层政府,如果他不犯错误,而且一番风顺,则需要30年才能走到县委书记这个职务。
这个故事,一方面说明了过去普通公务员晋升之难,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过去升迁体制的不科学。因为如果一个官员,即使他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只要不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或出现安全生产等重大事故,就不会被撤职,就会一直干下去。这样那些有能力,有魄力,想干事的人就没有发挥才能的平台。
为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问题,切实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去年7月,中办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干部任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中央的意图很明确,就是要打破原有的不合理的干部任用机制,完善退出机制,给有能力、想作为、敢作为的干部创造良好的从政环境。
其实要想让“好”干部上,首先必须要“庸”干部下。没有“下”就没有“上”的平台,懒政怠政者就会尸位素餐,才高志愿者的才华也就不能施展。
要想推进“能上能下”工作见实效。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坚持。因为干部的升迁,对干部个人重要,对党和国家同样重要。这就要求党委必须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必须落实监督责任,不管是干部的免职、问责,还是晋升,都要切实履职尽责,办实每一个案子,考察好每一名干部,既要避免出现冤假错案,又要杜绝任人唯亲。
干部能“下”才能“上”,“下”是前提,“上”是目的,而只有公平公正的“上”和“下”才能实现中央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