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污染”还需疏堵相结合
中国法制网
2016-05-28 1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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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享受便利生活的同时,影响休息的污染随之而来,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中国有句俗语叫“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何解决这些扰民的“污染”等问题,确实是一件让大家值得关注的事情。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我国,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种不同的噪音污染由不同的部门防治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公安机关负责交通噪声的防治。但由于宣传不足,很多市民并不了解噪声污染如何投诉处理,因此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最大限度减轻各种“污染”对群众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
其次要加大监管力度。国家虽然制定了有关噪声污染的法律法规,但是总有部分机构或者人员敢于去闯“红线”,尤其是深夜的KTV等声音。对于影响群众休息的各种“污染”,要疏导相结合,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治理污染的法规体系在规划建设阶段进行源头控制,另一方面要严格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对噪声污染和超时营业的娱乐场所进行依法查处,加大执法力度,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同时要防止新的噪声污染源产生,降低已有的噪声污染源的强度,积极激励企业等通过创新来实现节能环保。
广大党员干部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的工作才不会有偏差,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才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为全面建设文明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