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力度
中国法制网
2016-05-28 11: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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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在全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针对此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不作为的问题。要严明换届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要标本兼治,深化相关改革,加强制度和执行力建设,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开展集中排查,组织各部门力量一齐抓,真正把问题搞清楚,把原因分析透。
各级纪委要充分认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加大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力度,“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集中核查省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曝光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文/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