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党员“畅所欲言”是身份意识缺乏

中国法制网   2016-05-15 08:11:42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慕毅飞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多次公开发布、转载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错误言论,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月22日,浙江温岭发布上述消息,引来多方关注。”(5月9日廉政瞭望)

如今已有不少人因错误言论甚至“妄议中央”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实这类的言论不外乎这样两类。一类是对党的政策评头论足,仅仅站在最底层,站在维护自己利益的角度对党中央出台制定的政策给予否定性的评论。二类是对一些灰色段子乐于传播,对网上的一些谣言深信不疑,可谓是“听风就是雨”,甚至把传播段子当作掌握核心了机密的炫耀。

出现这样的情况,或者是因为当前从严治党背景下,一些党员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常态,对新常态有抵触心理;或者是因为当今时代网络迅速发展,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兴起,影响左右了大家的判断……但是这些都只是客观原因,最主观的还是没有时刻铭记自己的党员身份。

有的人说“党员也是人,讲党性首先得讲人性”。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党员是人这本身没有什么错,但是党员不是普通的人,他是具有党员身份的人,党员是先进分子,既然具有党员身份,既然选择加入党组织,就必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就必须坚决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坚决服从党的决定。

新一届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台了《准则》和《条例》,就是从正反两个方面给党员定下规矩,既明确应该怎么做,又明确做不好应该怎么办,真正党员心中有戒,行有所止。每名党员都应该坚持以《准则》的标尺,以《条例》为戒尺,真正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中国法制网: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联系网站:fzchncn@126.com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