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羽川:正确认识新常态 责任与担当是关键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在5月10日《人民日报》披露的习近平在年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全文中,特别强调“认识新常态要注意克服几种倾向”,切中要害地指明当前存在的一些认识误区。(人民网,2016年5月11日)
在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考察河南的行程中首次提及“新常态”之后,这一名词多次被提及,但是被部分地方和党员干部使用的过程中,却总是趋向于使用者的趋利避害,将这一名称运用成了减免责任的保护伞和不作为的借口,如此却又如何能正确认识“新常态”?正确认识新常态,责任与担当才是关键。
所谓常态,就是正常状态;新常态,就是经过一段不正常状态后重新恢复正常状态。社会的发展就是从常态到非常态再到新常态的否定之否定中的过程。因此,新常态只是发展到一定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形态,没有好坏之分,也就没有了理由和必要选择与其合作或者与其对抗。
新常态的含义决定了这一名词使用范围,只有经过一段不正常状态后重新恢复正常状态的才能叫做新常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出现不正常状态或者还在不正常状态没有恢复,那就不能称之为新常态。没有出现不正常状态那就是一切正常,没必要借新常态的说法沾光;还在不正常状态没有恢复,那叫非常态,需要加紧时间解决,而不是以新常态为借口进行拖延。
将现有的问题和困难归于新常态,对解决问题和困难本身并没有任何帮助。部分党员干部在解决问题和困难的过程中稍有挫折,就将其归之为新常态而一拖再拖,仿佛成了一种屡试不爽的法宝。然而拖着总归是拖着,问题和困难依旧在那里纹丝不动,又或者会越堆越多进而在某一点上爆发。其实随着“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庸懒散浮拖”导致的重大事项出错追究责任,已经不是你还在不在这个岗位上的问题,那么与其不在岗的时候被追责,何不在岗的时候好好干?更何况在其位谋其职本就是应该的。
正确处理好新常态的问题,就一定要做到尽职履责和勇于担当。新常态区别于常态,就是源于它在后者的基础上经历了一段不正常的状态,等其恢复为新常态,必然改变了一些常态化的东西或者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所以新常态下的问题,必然也带有这些特色。党员干部只要秉承尽职履责和勇于担当的信念,就能正确面对新问题、新困难,以唯物主义为武器,沿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逐个击破。如此,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新常态问题又能如何,定当倒在责任与担当的信念之下。(文/秦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