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超 徐安宏:“军人优先”理应受到人民的尊重与支持

中国法制网   2016-05-12 16: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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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火车站的爱心售票窗口购票时,售票员未让优先购票,伤残军人徐先生将铁路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8000元。记者近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5月8日 新华网)

现在很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现在是和平年代,军人又不不用打仗,凭啥乘车也优先、就医也优先……凭啥都是他们优先?一些人不理解,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抱怨。虽然如今我们是生活在和平年代,但笔者试问,常年驻守在孤岛边关的是谁?发生爆炸或是恐怖袭击时又是谁站在最前线?是军人,是他们守卫着我们的国家,保护着我们的民族安全,可以说,没有他们,我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更别说幸福了。

再者,军人一般情况是不得外出的,凡是外出必有起因,哪怕是看病、购物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若是回去晚了,还要受到批评或处分。他们探亲回家每年多则几十天少则几天,对他们的来说与家人见面是分秒必争,因此军人有“优先权”不是他们素质差、有特权,而是合理运用他们的合法权益。

且军人优先也不是我国的特例,在其他国家也是早有先例,英法等国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及随行家属每年可免费乘坐火车、飞机等大型交通工具往返一次。美国专门设立了《退役军人优先权法》《双重补偿法》等种类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很多条款直接明确了现役和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军人配偶以及牺牲军人的遗属在就业、薪酬、晋升等各个方面的优先权利。且这些政策在诸多国家都是执行的很好的,公民也没有因此去挑衅或质疑。

军人理应受到优先权,更何况是伤残军人,他们往往是在战场或是训练中作出奉献或是牺牲较大的军人,他们更应该受到尊重与优待。倘若在排队买票这点小事儿上不给其优先权,真是到了打仗时才让优先,这样公平吗?

因此,笔者认为,“军人优先”应该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与理解,因为是他们保卫着祖国的安全,维护着我们国家领土的完整,我们应当让“军人优先”这一军人本该拥有的权益,还给军人,并应培养公民切实尊重军人这些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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