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事后处理成为安全事故的“马后炮”

中国法制网   2016-05-09 14: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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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济南5月6日 近日,由最高检挂牌督办、济南市检察院立案、章丘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章丘“5.20”特大责任事故案,经章丘市法院依法审理,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李迺峰(副局级)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材料产业处原处长张铁强(正处级)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原副处长孙成义(副处级)有期徒刑三年、章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科原科长张宝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人民网  5月6日)

每年,我们看到因为为官者的不为,让多少人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又让多少个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虽然,事后我们看到了当局者对于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为官者进行了惩罚,但是逝者已逝,对于破碎的家庭来说也不能挽回他们亲人的生命,这样的做法是否就有一些事后诸葛亮的意味了呢?所以在面对安全责任时,不论是为官者还是当局者,都必须高度重视,未雨绸缪,不要让事后处理成为安全事故的“马后炮”而寒了百姓的心。

当然,从这则新闻的结尾处,我们可以看到“5.20”特大责任事故案不是今年也不是去年的案子,而是2013年的案子。这个时间差告诉我们了什么样的讯息呢?笔者认为,首先是当局者对于安全责任的态度更为严厉,对于安全事故的态度更为重视;其次是借此机会鞭笞告诫如今身在安全责任岗位的为官者们,在其位必谋其政,不然即使是时间流逝也遮盖不了你失职的过错。不论是在安全事故中失去生命的百姓,还是损失的国家财产,这都不是你一年两年甚至更多时间的牢狱之灾可以承担的,毕竟生命之重是谁也不能承受的。

不要让事后处理成为安全事故的“马后炮”,那么为官者就应该在其位谋其政,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保驾护航,如此一来,百姓满意,社会进步,自身的价值也才会更好的体现。

作者:旭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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