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常州毒地之殇,思考防止污染之策

中国法制网   2016-04-25 2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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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7日央视报道了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导致近500名学生体检出异常症状,如:甲状腺结节、白细胞低、淋巴肿大或结节、淋巴细胞高等。目前国家环保部联合多部委已经开始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媒体也从多角度展开对此事件的调查。(4月17日人民网)

学校本应是培养和保护“花朵”的地方,为什么会成为毒害青少年的地方呢?毒地事件一出舆论为之震惊。由于土地污染不像空气污染“雾霾”和水污染一样看得见,土地污染是深埋在地表下的不容易引起社会的重视,新京报做了一项网络调查“在常州毒地事件之前你对”毒地”有过了解吗?”,调查结果显示有80%的网友表示对此并不了解,仅有17%的网友表示自己买房时会对建设场地选址做调查。这说明很多人都对土地污染缺乏了解,对它的严重性重视不够。

笔者认为对土地污染问题的解决,必须要引起各地方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对土地污染问题的关切和重视,应该将土地污染纳入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范畴并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地方政府应该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定期组织企业人员开展教育和学习,让企业自身从思想源头上就要对土地污染重视起来;通过制作公益广告、举办宣讲会以及通过网络媒体的宣传为群众提供了解土地污染危害的平台。只有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才能汇聚共识,防治土地污染才不会成为“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现象。

防止土地污染不应因为此次常州毒地事件成为一场风暴运动式的处理,而应长久的来解决问题“标本兼治”。“治标”企业应及时缴纳排污费,若生产过程中造成周边居民身心伤害的还应承担起民事责任,若严重的还应承担起刑事责任。“治本”由于土壤问题涉及复杂的技术、科学、资金难题,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相应的土壤保护法,要想彻底解决土地污染问题必须出台具备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在目前尚未立法的前提下,各地政府的职责是加强审批环节。一是环保部门对企业出示的环评把关,二是建设部门对建房许可中安全标准的审批,包括建房中是否涉及污染问题。审批后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若企业排污不规范不合格应让其停工检查。只有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体系,环保行政主管单位严格执法“标本兼治”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土地污染问题。

黄河长江孕育出了灿烂的华夏文明,青山绿水养育出了勤劳质朴的炎黄子孙。土地是万物生长的根基,“根”断了那么一切都将不复存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为民之心,要将土地污染和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经济发展及政治文明等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才能凝聚民心汇聚民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

(萧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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