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冉:温州土地权属高续费撞了谁的“腰”?
中国法制网
2016-04-25 1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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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一批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的房产到期,温州市国土局打算收取目前市场房价的约三分之一土地出让金才能续期。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如何续期的问题,《物权法》第149条早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何为自动续期,当然是无条件地免费续期。温州市国土局并不承认自动为免费,强调自动续期,不等于免费无条件续期,将一个原本的法律问题硬生生地变成了高考的阅读理解题。
《物权法》的出台本意就是为了个人合法私有财产的稳定,不受强制力量的无理盘剥,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强制收缴。正如《法制日报》刊文指出的那样,温州市国土局罔顾《物权法》法律精神,击中的是中产阶级最敏感的那部分坚守。中国的新兴中产家庭已有太多次围绕自身权益而不得不采取的妥协,但唯有一条原则不可妥协,那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房产几乎是许多中产家庭最大的财富体现,甚至是一家三代的全部心血,房产政策牵动的是庞大的中产家庭群体安身立命之所。改革开放最大的成就不就是造就了世界上最大的一群中产阶级吗?“无恒产则无恒心”,对于扮演者社会稳定平衡器角色的中产家庭,这一群体的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私有财产的稳定。
温州市国土局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动续期就是免费续期,中产家庭需要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