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莱:“凡提”必守住“带病提拔”关
中国法制网
2016-12-29 18: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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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守则》明确了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守则》还明确了“凡提四必”, 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2016年12月21日中国新闻网)
不少落马的官员最后被查处发现都有“带病提拔”的前科。可见防止“带病提拔”的重要性。带病提拔,意味着干部本身有“前科”,却仍然被升迁和重用,确实不利于长远。因为“带病”的干部本身的“病”就没有得到治愈,对于一个有“病”的人来说,在作风和能力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思想素质不过关,在权利面前的廉洁性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有病”的干部,能力也不一定能达到“重用”的要求。因此,把好“带病提拔”的关有必要。
一方面,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大监督,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对干部的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带病”的干部把好审查关。另一方面,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对蒙混过关,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病情”的干部加大处罚力度,让“带病”干部不敢提拔。同时,应该建立健全提拔制度,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对干部提拔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全面的排查。做到疏而不漏。
干部的提拔以为着对干部的重要,要把干部放到更重要的岗位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的建设出力出汗。不仅要严防提拔“带病干部”,更要重要优秀的好干部。让真正有能力,有品德,有节操的干部能够得到提拔和重要。不仅有利于促进干部的任用机制,更有利于促进干部提拔任用的激励机制,让真正有才有德的干部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