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照峰:利用影响力受贿,需要警惕的不只是“身边人”

中国法制网   2016-08-02 2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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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家人亲戚、秘书司机、老下属等利用这一层特殊关系来谋利的案件已经屡见不鲜。这样的一种行为在刑法中已经有了明确的罪名“利用影响力受贿”。今年以来不断公开的相关案件也在警示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新华网 2016年8月2日)

但凡拥有较强的影响力的人,几乎无不是成功人士:商界英豪、艺术界大咖,亦或是政界领导干部。而这些人士在成功之前,必定是有着刻苦学习、不懈努力、艰苦奋斗的经历。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学习奋斗外,他们还必须为人民为社会做过不少奉献,甚至造福了一方水土。不然不足以身居要位,且拥有强大的影响力。成果来之不易,当不忘初心,始终如一。

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往往集权力和影响力于一身:权力当用于领导管理、指挥部署、安排工作,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造福于民;影响力当用于发挥自身的标杆和旗帜作用,将身边人和社会引导向正确的方向。影响力对社会的正面作用不言而喻,相反,以影响力从事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亦不小。利用影响力受贿,于人民,将造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人民正当利益,甚至会给一部分人民带来伤痛;于领导干部和其“身边人”,则是一颗定时炸弹,一旦爆炸,领导干部以前所有的努力和现在得到的成果将付之一炬,“身边人”也将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而这颗定时炸弹也一定会爆炸。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种“掩耳盗铃式”的犯罪终会被曝光在青天之下。

利用影响力受贿看似与领导干部之间不存在直接关系,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间接性和不确定性。连年来,公开的相关案件也都表明直接操作者是领导干部的“身边人”,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成为了“高危群体”。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若没有领导干部的“首肯”,纵然寻到了“租户”,权力也是没法“租”到“租户”手中的。要警惕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更要警惕领导干部本身。

专家指出要想让领导干部及其“身边人”远离利用影响力受贿,需要在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家风、完善制度建设和加强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制约方面“三管齐下”。《礼记·大学》中也讲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前提,没有好的心性和品行的人身居高位,就犹如没有筑好根基就堆砌起来的高楼,一旦崩塌就将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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