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责任在一把手,落实在下属
中国法制网
2016-05-16 22: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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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5月12日对山西省晋城市,安徽省阜阳市、滁州市、宿州市,江西省宜春市,河南省漯河市、周口市,湖南省常德市,陕西省咸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等地环境执法力度不足进行了通报,并表示将适时对上述地区进行督察督办。(人民网 5月16日)
自从党的十八大以后,环境保护责任逐渐成为党政一把手肩上的重任,然而即使是一把手再努力,再能承担责任,但是下属不配合,不贯彻执行,那么一切都等于零,毕竟一把手只是一个人,只能宏观把握整个地区的发展,而不能事事亲力亲为。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这个一把手自己的选人用人的眼光不够,下面的监管部门监察也不到位才会导致环保问题一直存在。
时至今日,环保问题不在如过去一样只是口头上说说就过去了,而是真刀实枪的见真功夫,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环保不达标,环保部将约谈一把手,并将通报和督察督办。面对这样的真功夫,作为地方党政机关的一把手更应该把此项工作作为政治工作的重点之一,不仅仅要自己能勇挑责任,更应该严格要求下属,监督下属贯彻执行新环保法的规定,争取不触犯红线,为自己的子孙后代造福。
同样,环保责任在一把手,而作为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更应该与其他部门配合好,打出“组合拳”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如此一来既能充分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环保工作的大政方针,又能实现自己工作的价值,还能为自己、为家人及子孙后代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何乐而不为呢?所以说环保责任在一把手,而贯彻落实这在下属和百姓群众,让我们一起为共创美好环境努力。
作者:回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