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容错”兜底,“纠错”同行
中国法制网
2016-03-31 16: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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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本月初,济南市委审议通过的《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上述“兜底”构想。(3月24日 新华网)
根据记者的统计,到目前,已经有6市出台了类似的“改革失败”“容错机制”,除了济南,还包括浙江的杭州、温州、绍兴、金华、义乌。容错机制的建立,是为了根除想做“太平官”怕犯错不作为的想法,鼓励官员有所作为、敢于担当。“枪打出头鸟”,“领头羊”搞不好就会成为“替罪羊”。在这种时候,容错机制就能激发干部的改革热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出头鸟”、“领头羊”吃下“定心丸”。当然容错也是在一定范围内的,各地官员可不能借着容错就肆无忌惮,能做与不能做的都通通一股脑的乱作一气,“容错”兜底可不是什么底都兜的,比如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就不会兜底。
要激励党员干部创新、有所作为,就要允许他们犯错,比如由于工作失误、做得不到位以及决策错误等情况,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尤其是对于不是主观意愿造成的错误,应该宽容犯错,鼓励创新。但事情不能以宽容犯错、免责就结束了,这个错误该怎样解决,则要发挥纠错机制的作用了。不论是在决策中还是在实施的结果中,若出现错误,对于决策人,要宽容以待,但更重要的则是解决这个错误,把出现偏差的决策掰正,或者尽量把损失减到最小,最终是要尽可能解决问题,而不是留下一个无人收拾的烂摊子。
“容错”为领头羊兜底,可以勇往直前,而“纠错”也要同行,最终才能到达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