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官员贪腐判刑传递着怎样的风向标?

中国法制网   2016-03-30 22: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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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 据新华社对外部微博消息,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冀文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人民网  3月30日)

对于省部级官员因为贪腐问题被依法判刑的案件这已经不是第一件了,但是这接二连三的判刑案件出现,这是不是在给我们一个新的风向标呢?笔者认为肯定是的。

首先来说,这种现象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建设号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得以实现。他们的判刑至少改变了过去领导干部犯事一般干部或其亲信为其顶罪,而当事人依然逍遥法外的陋习。

其次,这种现象的出现体现了党中央政府对于清理党员干部队伍中“老鼠屎”的决心。因为正是这一颗颗“老鼠屎”的存在,使得我们整个干部队伍形象大打折扣,使得我们的政府公信力不断缺失,使得人们群众在谈到某某干部时忍不住的联系到一起,联想所有的党员干部都是“蛇鼠一窝”。如今,省部级干部因贪腐的判刑,至少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们,党中央政府在不断的完善我们的队伍,力求形成一支敢打硬仗的好队伍。

不是最后的最后,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是新一届党中央政府力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挽救在人民心中缺失的地位。而在这篇报道中我们还看到冀文林的简历可以说是多职锻炼,但在最后还是落得如此地步,只能说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我们也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发挥组织部门的监管作用,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逐步杜绝“不好”干部的产生。

所以说,省部级干部贪腐判刑传递的是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工作还需不断改进的新风尚。这不仅仅是给人民群众传递信心,也是给监管部门传递工作方向。

作者: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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