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扶贫开发“富了”有心人的腰包

中国法制网   2016-03-30 2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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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说,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重问题,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人民网  3月30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十三五”的开关之年以逐渐进入核心时期,随之而来的是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如此一来,伴随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更大资金、更多项目的投入,但是在人民网的这篇文章上我们看到,以往的扶贫开发资金、项目却并不是全部都真正的去了该去的地方,而是成为“有心人”鼓起腰包的好手段。

面对这样的情形,在回头来看究竟是什么段位的干部会成为这有心人呢?“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这就是有心人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这种结构,这就对我们接下来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工作的方向和动力。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思考要如何才能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

因此,不要让扶贫开发“富了”有心人的腰包,就需要我们的监督部门充分行使自己的职能职责,事前调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确保专项资金、项目落到实处,落地生根。其次,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畅开监督举报的绿色通道,让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专项项目运行在“阳光”下,如此一来方能从源头上见成效。

作者:两块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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