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下”的渠道,给用人机制注入新的 活力

中国法制网   2016-03-29 16: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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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北京市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全文公布。其中明确,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将予以辞退。(3月29日  新京报)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主要是要解决‘能下’的问题,而不是‘能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样的用人制度下,不合格的人可以通过辞职“下”,这使得领导干部下台不再是因为贪腐等,而是因为“不合格”       

 这一举措,不仅进一步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的改革,畅通了干部上下交流的渠道,打破了传统的“只能上不能下”的干部任用一贯诟病,健全了“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而且也给上层领导干部一个知基层民意,解百姓民忧的契机。
    “选贤用能”自古是用人的理想状态,但由于我国历史上就有注重人情交往的传统,又存在种种人才任用机制不健全的客观现实,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不免出现一些“任人唯亲”的现象。但与此同时,将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公开在公民的视野下,接受全民的监督,以机制保证了民主,以民主促进了公平。这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给踏踏实实在基层做实事的干部无疑吃了一颗“定心丸”,坚定了进一步扎根基层的信心,使他们能真正沉下心来为百姓干更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隐形功绩,同时也给广大的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指明了方向:基层大有所为,大可所为。有利于在整体比较浮躁的社会营造“脚踏实地干实事,一心一意为民意”的良好氛围。

笔者认为,打通“下”的渠道,将给一些在位不谋事,在职不为的人员一些警示,让他们切实的履行职能,为民谋事,为民办事,让更多人想做事,想谋事,不断的激活新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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