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勇:履责不力就该被追责

中国法制网   2016-03-29 13: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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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网站今日发文《青海:牵住"牛鼻子" 157名领导干部履责不力被问责》,文中介绍,去年,青海省省委和省纪委先后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5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对13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生多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海西州格尔木市委、市纪委追究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利器作用进一步彰显。(3月28日人民网)

“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讲,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带队伍和抓业务是“一岗双责”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抓好业务工作的前提就是要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的队伍,否则做好业务就是一句空话。事实上,许多违纪案件的发生,都和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有关。有的领导干部,习惯当老好人,对苗头性违纪问题不敲打、不提醒,积小患成大疾;有的务虚不务实,简单开开会、讲讲话、发发文件,走了形式;有的不敢担当,多次发现问题不叫停、不查处、不上报,最后一坏坏一窝。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职责,党委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出了问题,应该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更是责无旁贷。强调千遍,不如处罚一例。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不力的,应坚持实行“一案双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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