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全面封锁外逃渠道 实现“追防一体化”

中国法制网   2016-03-28 22: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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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纪委昨天(24日)介绍了本市“追逃”情况。截至目前,北京市“百人红通”嫌疑人已有3人归案,缉捕1名“红通”外逃嫌疑人,抓获21名外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3月25日 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纪委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的监管,体现出了“追防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在现实中,堵塞外逃漏洞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体现出了打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双重意义。从打击腐败的角度看,阻止贪官外逃,实现反腐斗争的“关门打狗”,确保反腐斗争取得胜利。从预防腐败的角度看,堵住外逃渠道可以对腐败分子形成更严密的法网,具有更强的威慑作用。由此可见,解决贪官外逃的问题,首先应当重视对外逃渠道的监管。事实上,我国在“天网”行动中发布的红色通缉令,除了让我们看到了这些腐败份子的丑恶行径,更让我们注意到了外逃渠道监管所存在的漏洞。如今亡羊补牢,可谓为时未晚。

        通过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出境护照管理的强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贪官肆无忌惮的外逃现象,进而加强对腐败现象的控制。但是在实践中,仅仅依靠这种护照统一管理的措施,还是难以彻底杜绝贪官外逃的问题。特别是一部分身居高位的腐败份子可以利用制作假护照的手段,逃出国门。

        因此,如何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我们在堵塞人身外逃漏洞的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财产转移渠道的封锁,做好对领导干部不正常财产转移行为的监管。针对一些与国外人员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官员,还应当注重他们之间所存在的经济交往和联系,善于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在国外工作生活的官员,更应当关注他们的资产动向。

        通过对财产境外转移渠道的监管,使腐败份子一方面不能随心所欲地在境外铺设出逃的后路,另一方面也不能将贪腐所得的资金流出国门。前者使腐败份子在事实上失去了在国外的立足之地,后者减少了腐败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此可见,这一监管措施将实现更有力的震慑作用,也能够体现出“追防一体化”的主旨。相信随着这些监管体系的日益成熟,腐败现象将会得到有力的遏制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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