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群众,干部才能“下”
中国法制网
2016-03-28 16:27:04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去年7月,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委组织部获悉,北京市近日发布《北京市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中央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七种干部“下”的渠道。其中特别提到,为因家庭困难、负担重、身体不适应等不愿继续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有更适合干部成长发展机会的,提供了“自然下”“自愿下”的渠道。(新华网 3月28日)
以前我们听惯了“迎难而上”“步步高升”,习惯了“上”的思维模式,总会认为“上荣下辱”“下必有错”。就是这样一种狭隘的价值观体现的却是党性觉悟不高,个人主义的蔓延。作为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党员、干部,是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不论身处“上”还是“下”,都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纠结于“个人荣誉”。
树立全局意识,推动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好氛围。干好工作不是因为某一人或某些人,而是所有人的辛勤付出。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和任内调整、问责追究、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辞职辞退、无法正常履职调整、违法违纪免职等7种“下”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若一味强求“上”,那就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势必会造成不良后果。
有上必有下,有下才有上。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做到应对自如、身心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