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雯兮:勿让责任流于形式,“微腐败”也将无处藏身

中国法制网   2016-03-28 15: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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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网站今日发文《西安:严查"微腐败" 查处不力单位将被"一票否决"》,文中介绍,去年,西安全市共查处744件、同比增长16.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5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其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去年反映此类问题的举报占总量的45.91%,立案数占总数的53.18%。(3月28日 人民网)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加强治腐的力度,无不让广大群众拍手叫好。然而腐败是一种所有社会都出现的症状,它既可见于最庞大的上层建筑,也可在最微小的团体中找到痕迹,“微腐败”也无处不在。因此反腐工作更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更应从各个环节抓起。

    群众利益无小事, 民生问题大于天。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更应该重拳惩治,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坚决不手软。针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的问题线索,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及时曝光。完善纪律审查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别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单位要实行“一票否决”。西安市这种工作做法值得我们各部门、单位借鉴和学习,将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区县、乡镇、农村、社区,真正做到让“微腐败”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

    没有追责就没有落实,过去那种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己的思想,虽然已有所转变,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部门、单位之中,思想似乎还转变不过来。还有些党组织、党委书记没认清形势,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说的多、做的少。因此上级党组织要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严格追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往上倒查,追究上一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只要严格落实责任,真正做到为民办事,把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笔者相信“微腐败”也将会越来越少,消灭在最基层,更不会发展为“打老虎”的地步。(杨雯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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