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蓝天——不能做“三不”干部
原创
2016-03-28 15: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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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围绕解决“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突出问题,统筹安排部署,落实“两个责任”,聚焦九大领域,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253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96人,政纪处分602人,组织处理473人,其他处理451人;共承办国务院懒政怠政问责事项3批22起,问责108人。(2016年3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现在的很多干部,因为怕犯错,始终报着“做的事情越多,犯的错误越多。不做事情,就不犯错误”的太多来当干部。是典型的慵懒散。
不敢为,是心态的问题。是因为怕犯错,怕吃亏而不敢做事,明知对群众有利益,却不敢勇敢地去有所作为,为自己考虑得多,为群众考虑得少。不会为,是能力的问题,同时也是态度的问题。能力差,一是自身本身素质不过硬,能力不过硬,同时,在工作中和业余时间也没有加强学习,没有努力地提高和充实自己的能力,还是为自己考虑得多,为群众考虑得少,假如为群众考虑得多了,则会主动积极地去学习,去努力。不想为,则是态度的问题,自己明明有能力,去不愿意做,不想做,是根本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眼里,记在心上。
总而言之,都是为自己考虑得多,为群众考虑得少。俗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群众的利益至上,为群众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干部的最本质工作。身为一名干部,就应该勤勤恳恳,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地为做事,并且身体力行,有所作为。摆正态度,把群众利益置于首位。当一名群众欢迎,领导放心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