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航:多地下调社保费率,参保人的待遇能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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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3月23日电 “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这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时的表态。中新网记者注意到,近期,上海、广东、天津等多地宣布下调社保费率。(3月23日 中国新闻网)
随着多地宣布下调社保费率,我国执行多年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经历一场重大变革,执行多年的“五险一金”制度经历了多次修改完善,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同时企业和职工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各地都出现经济增速放缓,企业运行困难的问题。缴费费率过高已给企业带来严重的负担、适当降低社保缴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的务实举措。
然而,对于降低社保费率,群众普遍担心:“社保费率降低后,未来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是否也会下降?”随着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等社会保障的支出逐年增加,缴费人员不足收入减少,一些省份甚至出现社保金入不敷出的问题,如果再降低社保缴费,会使社保基金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怎样解答群众的质疑和担心,怎么降?降多少适宜?社保缺口怎么补?这些问题我们都应认真思考。
政府负有向群众提供社会保障兜底责任,降低社保缴费,意味着政府承担的责任相应增加,财政资金应当给予一定支持;另外,步子不能迈的太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阶段性地开展,不能出现参保人的待遇水平降低的现象出现,损害参保人的利益,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同时要做好相应统筹,下调社保费率不知为企业减负,也是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所以下调社保费率过程中降低个人缴费费率也是应当考虑的范围,我们的政府要让广大群众更多的感受到改革带给自己的红利;最后,就是要多想办法解决社保基金缺口的问题。相信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的深入,随着全民参保、渐进式延迟退休等改革措施落实,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最后让我们再次回顾一下总理的答记者问中的讲话:“在国家规定的框架下,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中国现在实施的是养老金省级统筹,省级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通过多方筹集资金,来保证养老金的发放,确实有突出困难的,只要地方政府尽力了,中央政府是会给予补助的。”总理这番话为广大群众吃上了一颗定心丸,也是对有关疑问的最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