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辱骂应聘者,谁给你的权力?

中国法制网   2016-03-22 14: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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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昨天中央纪委监察报消息,福建省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吴达君因辱骂应聘者被处以开除党籍及解聘处分。2015年12月21日,网友吕女士在网上曝光吴达君辱骂她的短信,引起网友广泛关注。(2016年3月21日 京华时报)

   近年来,屡次出现“官员爆粗口“、“官员雷语”、“官员语出惊人”等恶性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可以看出我们的公务员队伍中有部分人对自身认识不够,素质低下,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思想,从另一个层面上说,有些政府部门对单位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

   这个事件中的吴达君作为党员干部,不管是所谓的“官员”,还是一般职工,我们身处在政府岗位上,我们的根本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不要以为百姓找你办事就得高高在上,党员干部代表的是国家、党、政府的形象,怎么可以让你的个人情绪来践踏呢?并且法律赋予人人平等的权利,你怎么有资格无缘无故去伤害一个人的人格尊严?在法治社会要有法纪观念,做事不能任性,但值得肯定的是,这位吴主任最后因为骂人问题而让自己不仅仅被开除党籍连工作也被解聘了,可见我们国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力度之大,同时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来约束自己,不能让一己情绪给党的形象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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