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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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哥: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无处藏身
2016年3月17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发表了《纪律挺在前面”让官员不敢腐》的文章。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安对过去查办案件遇到的“尴尬事”和如今的变化深有感触。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对腐败等各种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对权力的监督不够,大家一致认为,应当通过完善法制和建立符合司法实践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
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本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应尽的职责,但在有些人看来,办不办、怎么办、给谁办给谁不办、是快办还是慢办,都成为一种权力寻租的机会。而对于某些办事的人来说,的确又存在一些不正常的心态,一件本来很正常的事情,感觉不找熟人疏通关系,不送点红包礼品,就担心办事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障碍。这种执法的随意性,加上办事人员非正常心态的推助,滋长了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
消灭腐败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健全“不敢腐”的约束机制。“不敢腐”必须要有机制保证,用铁的纪律管住手中有权的单位和人,让“伸手就抓,越界必打”的心理深入骨髓,对党纪国法产生崇高的敬畏,没有任何人可以置身于外。二是建立“不想腐”的奖惩机制。借鉴国外一些较为成熟的经验,从政策的层面加以研究,将廉政风险或有收益纳入国家公职人员的薪资体系,也许是一种有效的做法。三是建立满足司法实践的法治体系。从一些案例来看,行贿既有主观原因在作祟,也有客观因素在影响,如何保护举报人,如何集中力量打击滥用公权力这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更严重的行为,使受贿者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将“污点证人”的做法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完善。四是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是司法监督和纪律监督的重要补充,让公权力“裸露”在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使“老虎”和“苍蝇”们无处藏身。
反腐败需要立体监督,需要法制的不断改进和完善,让腐败分子陷入无穷无尽的监督大海,任何人都不能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让人民真正安居乐业,富足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