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军:诚信消费让民众天天“3.15”

中国法制网   2016-03-14 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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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星期六)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讲到:为了人民健康,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3月5日央广网)
    “民以食为天”,在日常生活中,谁都离不开一日三餐的日常消费,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近些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地“爆料”,并且还在持续地“发酵”,追溯以前的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地沟油、塑化剂、勾兑酒及饮料,甚至瓜果蔬菜等食品安全事件“范围”还在扩大。媒体每年“3.15”期间不间断地报道过因食品安全问题所发生致病、致残、致死的恶性事件,消费者更是不寒而栗,其违法“恶劣的行为”不仅是怵目惊心,更令人发指。
    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深受其害。从媒体曝光的黑摊点、黑作坊,甚至一些知名企业或跨国公司也“名列其中”。如可口可乐、“美汁源果粒橙”、含有致癌农药“多菌灵”……如果不是媒体的及时曝光,很多的消费者还蒙在鼓里。一些不法商人和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生产成本而“偷工减料”,或为了“迎合”消费者对食品色香味俱全的需求,违法违规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更让人“防不胜防”,一不小心躺着也“中枪”,以至于现在人们慨叹:现在吃什么是放心的、安全的?
    其实,消费领域涵盖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衣食住行、文化旅游、包括公共服务等领域。而消费者维权成本高也是不争的事实,“偷工减料”违法生产者更是受“巨额利润”的驱使。所有这些“消费故事”的背后,无一不是“诚信的缺失”和“市场监管的缺位”。自去年国内消费者进而“转战”日本消费市场,出现“爆买”马桶盖、电饭煲的事件,难道不令人深思吗?
    因此,消费安全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其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就需要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消费信心是扩大内需的保障,只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像今年初欺诈消费者的“天价鱼”事件,虽然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消费者更希望类似的“事件”别再发生。今年第3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恰逢其时,广大消费者热切期盼维护市场消费领域的公平正义。政府及质监部门必须加强消费领域的民生保障,从生产源头上严加控制,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市场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消费领域中的不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打造诚信社会,因为诚信比金子更重要,让民众消费天天“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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