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武东:铁路线路两侧“烧荒”得不偿失

中国法制网   2016-03-11 12: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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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12:59,武汉铁路局麻武线红安至宋埠间(K34+500)发生农民烧荒引燃铁路边护坡植物。铁路职工、当地应急办人员和村民约200余人共同奋战3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这一事件造成了K1068次、23108次等4趟客货列车晚点。(武汉铁路局2月29日)

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随着天气逐渐回暖,不少农民朋友们正在为春耕生产而忙碌着,为了能尽早的耕田播种,便在自家地里一边清理一边点燃焚烧秸秆、枯草。对于农民朋友来说,田头烧荒后的草木灰是上好的钾肥,还能一把大火烧掉草籽草根,就地加工,既省事又省力,这其实是一种不科学的做法。

首先烧荒后带来的烟雾不仅污染大气层,危害人体健康,还极易引发火灾,给人们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这已是人所共知的道理;其次,春季田间地头一般都为枯草,草地火看着火势大,但强度小,地上部分被烧以后草地植物能通过鳞茎、球茎和地下芽萌发恢复生长,一些高位芽植物在被烧以后,很容易抽条萌生,且有烧伤愈重,萌条愈多的倾向,根本起不到烧死草根、草籽的作用。

特别是铁路线路两侧的烧荒,所产生的烟雾直接影响机车驾驶人员的瞭望,威胁铁路行车安全,此外,浓烟和火苗很容易污毁铁路两旁的信号机、电气化设备,造成严重后果。根据《铁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等,对单位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笔者也呼吁铁路沿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民朋友们提高对烧荒危害的认识,增强防护意识,根除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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