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超 徐安宏:高铁立法安全才能让上路
中国法制网
2016-03-11 06: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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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我国高铁营业里程要达到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高速铁路发展迅速,安全管理尤其重要。”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汪亚平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时建议,加快高速铁路安全立法,从法律层面加强高铁安全管理。(3月7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如今随着近年来我国高铁的快速发展,“四横四纵”的高铁网络逐步建成,高铁以其六分之一的线路,承担着我国一半以上的客流量,其安全不可小觑。铁路由于其点多线长,对安全环境要求极高,但还是有不少人想挑战其权威性,不禁与自己的安全于不顾,还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
有为了走捷径穿越铁路线路的,有为了祈福逼停列车的,有为了浪漫在铁路上拍婚纱照的,还有为了庄稼“好”,在沿线烧荒的,更有甚者因为手头紧,向接触网取“金”的等等,这些危害行车安全的时间数不胜数。不仅是在铁路线沿,在车站安检时,有“就地杀鸡、杀鸭”,有为了“最爱”,把一个榴莲吃完的,还有为了逃票,冲撞闸机口的等等。
说了这么多,笔者认为,虽然现在已有关于铁路方面的法律,但在执行力度上还有些偏弱,且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盲区”和空白,其中有涉及到发展路径规划的,有如何抓好创新改革的,也有如何应对竞争和适应市场规律方面的,但面对如何维护运营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若想真正维护好我们现有的“成绩”,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安全体系,只有在法律法规的约束,安全才能得以保护。
如今的铁路已从原来的普速逐渐转型成高速,但原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若想真正的让老百姓实现“安全、方便、温馨”出行,高铁安全立法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