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要做一个“合格”的网民
中国法制网
2016-02-29 16: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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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依法依规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国家网信办发言人姜军发表谈话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人民网 2月28日)
随着我国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人们真正意义上进入到了网络时代。网络有时是一把“双刃剑”,既给人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分享渠道,也给人们带来了诸多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利因素。我们也承认它具有自我净化能力,相信它的矫正自觉。但是也不可对其放任自流。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就难免出现泥沙俱下或者野蛮生长的态势。对互联网依法管理,是为了让互联网有序健康地发展。
所以,要解决网络中显现出来的诸多弊端,关键还是要解决“人”的问题,也就是网络中的个人如何遵循规则,依规则而行,才是建立和谐网络的根本途径。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网民数量庞大的国家,特别需要强调个人的“自觉力量”,也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问题。我认为首先懂法、遵法、守法是前提。只有人们有了一定程度的法制意识,并自觉的依法而行,才能使自己的网络行为不超出法律界限,侵害到他人以及社会的利益。其次提高自我道德修养是必备条件。就少了些违法犯罪之事,多了些正义良善,网络侵害才会越来越少。同时还要加强监管,避免出现泥沙俱下或者野蛮生长的态势。才会不至于被那些不利于国家民族和社会和谐的言论所驱使,做出有违潮流发展之事。法制意识、道德修养和加强监管三者相互作用,才有助个人成为网络时代下的合格网民,助推网络和谐发展。(作者:蜗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