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主文:还铁路一个良好的运输环境
中国法制网
2016-02-29 08: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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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出生的邹某因一时贪念,夜间盗取铁路上接触网铜线,险些造成一列火车倾覆、毁坏。2月27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通辽铁路运输院公布,邹某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被提起公诉。旅游列车滞留一小时。(东北新闻网2月28日)
大家都知道,铁路是国家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建设大动脉,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班旅客列车、货物列车来往于全国各地。铁路设施不受破坏早已写入相关法律。
但近年来,以偷盗、玩耍、拍照为由肆意破坏铁路设施、影响铁路安全运输的现象凭见报端,每次都给铁路正常运输造成巨大的影响,铁路财产也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据悉,57830次旅游列车行驶到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境内大郑线174公里370米处时,与掉落在钢轨上的铁路接触网线迎面相撞,造成该车紧急停车,停车74分钟。同时,这起事故还造成4309次、44174次、44196次相继晚点。
这起事故造成旅游列高音风笛等损坏,直接经济损失7408元,造成通辽至大虎山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阿尔乡至甘旗卡22锚段接触网线及承力索报废,需要拆除废弃线材并重新架设22锚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1万余元。此外,列车左侧车厢玻璃损坏5块,第二至六车厢被划伤,产生维修费用16257元。这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636563元。
在此,笔者也再次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和相关法院,要让那些为了蝇头小利而破坏铁路设施的“蟊贼”,认识破坏铁路设施的危害性,从严从重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处罚,还铁路一个良好的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