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炜:民航发力助“上天”

中国法制网   2016-02-27 06: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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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商业竞争日趋激烈,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逐利行为。其实逐利行为本身并无不妥,但是过分强调利润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便是不正确的,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就飞机车票收取服务费来看,为规范销售代理企业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民航局下发《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销售代理企业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通知》要求加强对国内航空运输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销售机票加收服务费等违法行为,维护航空运输市场价格和销售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交通代理收费一直是乱象横生。早在2014年,发改委就对部分民航、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代购企业趁春运客票紧张之机乱涨价、乱收费问题进行过公开曝光。收取票价以外的服务费是不正当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我们应坚决与此行为作斗争。此《通知》的下发能在很大程度上杜绝此类乱象,被很多消费者推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符合时代精神,是新时期实践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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