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易林:阳光下的廉洁
中国法制网
2016-02-25 15: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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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易林:阳光下的廉洁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近期从北京市政府到各区相关部门,领导在述职中都突出了述廉的环节。市政府部门的集中述职述廉活动中,市纪委书记到场担任考官。怀柔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职述廉时,现场晒起了家庭住房、子女就业等个人情况。(2016年2月23日 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廉洁”一词可以说是位列热搜榜前列。在王逸的《楚辞·章句》中就有,“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一句,意思是廉洁就是不接受他人的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
其实,很多国家工作人员都认为,从某些方面来说,政府工作人员也只是各行各业中的普通一员,并且是属于为“顾客”办事的服务性工作人员,不仅要把“顾客”放在第一位,甚至还要比其他行业做得更好。因此,在和很多行业中每月领着工资的上班族一样,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
但是国家工作人员又有不同之处,就是所面对的“顾客”是老百姓,很多时候为老百姓办的都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因此这时候就需要足够的“廉洁”。
为何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一项如此的重要呢?原因很简单,只有“廉洁”才能做到公正,只有“廉洁”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只有“廉洁”才能无私奉献。所以与才能,与专业知识可相提并论的就是廉洁这一重要的品行。
所以说,敢于在阳关下晒“家底”,就是有担当的表现,就是把“廉洁”放在了必修课上的表现,就是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