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幽兰:对干部个人事项抽查要坚持扩面化与常态化相结合
中国法制网
2016-02-24 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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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中央就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做出更加严格和明确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将配偶、子女的就业情况,个人房产,股票持有情况及其他内容一年至少一次书面如实报告。
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的将予以处分。这些规定的严格执行对加强干部管理,有效推进反腐及廉政建设意义深远,但在具体实施中,笔者认为对干部个人事项抽查要坚持扩面化与常态化相结合,只有通过扩面,才能最大限度让个人事项报告这一规定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必须抽查,但对各级别各层次其他暂时不提拔的干部个人事项抽查也应明确一定的比例予以抽查,否则,那些自认为自己提拔无望的干部就会无视个人事项报告规定的严肃性而敷衍应付,从而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干部个人事项抽查还应坚持抽查的常态化,对于干部报送的个人事项资料不能束之于管理部门的档案柜里,应坚持边报送、边审查、边反馈、边处理,只有坚持干部个人事项抽查的扩面与常态化相结合,这一规定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