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个人事项频频被抽查震慑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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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婚姻到房产,从个人收入到子女经商……新年伊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这项不断完善的制度,正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环”,对领导干部产生重大的纪律约束作用。(2月23日 新华网)
2013年底,中组部印发通知,提出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2015年1月起,中组部在全国范围部署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同时,随机抽查力度加大,由3%至3%扩大到10%。
实行多年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逐步完善、越发严格,已经成为“反腐利器”。然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成为“反腐利器”的关键在于查处“动真格”。
中组部已经明确,将采取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查询效率和质量等举措,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做好抽查核实工作。
当然,制度的形成容易,严格实行才是关键。有专家表示,要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有效有力实施,还需辅以以薪养廉制度、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和金融实名制度等配套制度,形成完备的体系,进而使其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武器。
笔者认为,填报是一方面,要真正运用好这一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利器”,就必须灵活使用起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使推行报告制度成为深化党建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笔者希望,在如今大力打击贪污腐败的大环境下,能真正从各方面,各种制度入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做到有制度可依,违反制度处理必严,真正发挥一项法律法规应有的作用。(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