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调价权”并非“涨价权” 正确看待“铁总调价”

中国法制网   2016-02-23 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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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从今年起,放开高铁动车票价,改由铁总自行定价,并给予铁总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和客流分布等因素实行一定的折扣票价的权力。学界普遍预计,发改委放开高铁票价管制之后,部分热门线路的高铁票价确实存在票价上浮的空间。(2月20日新华网)

这则消息一经发布,无疑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社会舆论方面顿时就“炸了锅”,大家把矛头纷纷指向铁路,无疑让铁总又增加了一道“冤痕”。“现在什么都涨价,就连一直不涨价的火车票也涨了,这以后门都出不成了。”这些看似尖酸刺耳的话语背后反映的是部分群众对这次“调价政策”的不满和误读。首先给大家纠正一个误区:这次铁总获得的是“调价权”绝非“涨价权”。所谓自主定价,我们从从市场化角度看就是以后的高铁动车票既有公布票价,又有实际执行票价。换言之,就是有“旺季价”和“淡季价”,还可以有“打折价”。
    笔者认为:这样“灵活多变”的定价,在公众其他交通方式上早就实行了。铁路这次“跟着时代走”,意味着将于其他交通方式在同一频道上竞争。这样一来,我们群众就可以根据自己出行的季节时间、搭乘线路、旅游计划等原因更好的在“空、铁、路、海”更好更均衡的抉择,大大的增加了自主选择性。同时,也可以促进铁路以更高的服务质量,更优惠的票价争夺客源。这样一看,我们的旅客朋友非但没有因为“调价”而蒙受损失,反而得到了一个大大的“红利”。所以,我们大家应该放下偏见,正确看待“铁总自主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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