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宏:丢失诚信的假证办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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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假铁路职工工作证后冒充铁路职工欲免费乘火车,近日咸阳籍男子魏某因使用假证被米脂铁路公安拘留,因为贪图小便宜,魏某的除夕夜只能在拘留所度过。(2月17日 环球网)
众所周知,买东西要给钱,坐车应买票,理应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近来,咸阳籍男子魏某尽然动起了假扮铁路职工的“歪脑筋”,可惜其做贼心虚,没能逃过铁路民警的法眼,被抓了个现行。过年回家,本是一件非常幸福和喜庆的事儿,但是为了他贪小便宜,因而上演了一幕铁窗泪,本该在家和亲人开开心心吃着年夜饭,看守所却成了过年的“家”,如此行为让人看着不禁唏嘘不已。
一直以来,在很多人眼里,铁路职工乘坐火车不要钱令人羡慕不已,然而,他们殊不知,铁路工作的特殊性,铁路人很多都是背井离乡,被分到沿线各站,异地工作已成常态,他们与家人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为了方便他们探亲照顾,进而衍生出了工作证、通勤票。但却被很多人所不理解,曲解以为铁路人坐车不要钱。若是能陪在家人身边,谁稀罕这样的“福利”呢?
其实,光有铁路工作证是不能坐车的,铁路职工若想免费乘车,必须要有铁路工作证、乘车证(规定的乘车区间)、车站的签票、加盖单位公章的出差证明等手续齐全,才能准许上车。
且国家法律早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1款之规定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依法对行为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再者,如今我国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完善,各部门都希望规范人们的具体行为,共同实现诚信的和谐社会。为此,铁路部门率先开通了诚信档案,对不诚信的人给予有效的处罚,并对纳入到“黑名单”的人员,对其将来申请贷款困难、升学、出国产生不好的影响。可见为了“占小便宜”、“图小方便”,图一时之合算而困扰其一生,孰轻孰重,大家自己掂量。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周恩来总理曾说过:“自以为聪明的人,往往是没有好下场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老实的人,因为只有老实人才能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考验。”可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对人真诚,做事勤恳,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幸福,才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