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考核的终极目标而战
原创
2016-02-17 14: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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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2月17日《北京晨报》)
本次考核办法有几大亮点,一是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除了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等“官方”数据外,还将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二是出现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等六大问题的要追责。三是干的好的,完成扶贫任务的将给予奖励,也就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官帽”戴的稳不稳和脱贫成效挂个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各省也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任务来部署推进。但在工作的开展中,存在有些地方一个部门联系多个贫困村“只挂名无作为”的现象,有些单位人员少、任务多,驻村干部无法发挥作用的情况,还有些逢年过节“走过场”,帮扶工作浮在面上,没有见时效的情况。这也不同程度的折射出,扶贫效果有没有,各级干部是关键。
为此,各地也细化过不少方案,考核也好,督查也罢,奖励也好,问责也罢,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将扶贫落到实处,真正将贫困地区的群众从贫困中解脱出来。都是为了让我们的党员干部能沉下身子,切实以群众的“最盼”“最急”作为源头,寻求治贫对策,不光是既提供物资、资金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要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提供项目、技术的支持,切实增强贫困人口自身的“造血功能”,立足长远,着力扶智,坚决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精准扶贫,考核不是目的,因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的满意,不落下一个人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王筱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