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林:“官告民”,树有根、水有源

中国法制网   2016-02-16 15: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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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18”洪灾后,紫阳县蒿坪镇规划建设了安置点房屋。2012年,174户灾区群众先后搬入。如今,有70多户灾区群众拒绝结清购房尾款。去年,镇政府将其中32户以不履行购房合同为由告上法庭。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安置点房屋多存在顶层漏雨、楼板有裂缝等质量问题。(2月4日 新华网)

自古以来,“民告官”案例屡见不鲜,“官告民”则寥寥无几。紫阳县蒿坪镇镇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购房尾款问题,足以说明“官”能够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益,为现阶段的法治建设起到了一定的表率作用。

从事件本身来看,群众拒付尾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安置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比如屋顶漏雨、墙皮脱落、钢筋裸露、楼梯装反等等。二是政府未兑现当初承诺的“购房可申请3万—5万元三年贴息贷款”政策。从调查得知,这两个问题的确存在。也就是说,政府违约在先,村委违约在后。

众所周知,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它是民心房,良心工程,如果民心房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势必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蒿坪镇规划建设的安置点房屋出现质量等问题,足以说明了在工程质量监管上出现了很大的缺失,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给民心工程一个交代,给“违约”群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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