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月:根治干部超配必须严把入口畅通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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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整改消化台账,约谈“消超”工作进度慢的单位负责人,巡视期间督促整改……自2014年1月中央下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以来,海南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动真碰硬、出实招,加大了“消超”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省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任务已完成85.14%。(1月27日 《人民日报》)
自2014年1月,中央下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以来,全国各地开启整治干部超配工作模式。各地“三超两乱”现象得到遏制,超配干部数量大幅下降,由于干部职数超配是历史遗留问题,积淀得比较久,解决难度可想而知。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配备“越减越肥”的现象却仍然存在。
整治干部超编配备与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一样,都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了构建科学、规范、严实相济的干部管理机制,营造一个有利于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毋容置疑,干部超配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和社会后果,不仅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降低了行政效率,增加了财政负担,而且人为扰乱编制管理秩序,助推权大于法、权钱交易的观念,助长买官卖官等腐败风气,不容小觑。
干部超配,说到底还是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主义在作祟。干部超配的症结还是传统的用人制度并未彻底变革,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公务员“只能进、不能出”未能彻底扭转。因此,根治干部超配必须严把入口、畅通“消超”出口。
如何严把干部“入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理念,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任用原则,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超职超编配备等不良风气,完善干部选任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积极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如何畅通“消超”出口,完善干部退出机制?一方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对绕圈子进机关、冒充人头吃空饷、改学历、改经历、改年龄等违反组织人事制度问题,要严查快办依规清理。另一方面,要给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寻找出路,用好用足国家政策,畅通整改消化渠道。
笔者认为,干部超编整治工作永远没有休止符,要摆脱干部职数膨胀的怪圈,卸下“官位”包袱,应从经济建设、用人制度、职能监督、约谈问责等方面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从任用端口加强管控,为超配戴上“紧箍咒”,铲除“官本位”,为“消超”畅通渠道,树立“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的思想,将干部违规超配“帽子”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激发干部队伍的朝气与活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