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偷拍县长收礼”男子判五年半冤还是不冤?

中国法制网   2016-02-01 09: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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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因“偷拍县长收礼视频”而闻名的汪冬根案作出了二审判决。法院认为其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将六年刑期改判为五年零六个月。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万载县卫生局原局长魏某某仍未进行处理,县长依然在职。(1月28日 北京青年报)
 
    因“偷拍官员违规”而轰动一时的汪冬根二审结果出来了,由原来的六年刑期改为五年零六个月,可能有些人会出于对“贪官”先入为主的判断,认为汪冬根冤比窦娥,那么到底汪冬根冤不冤呢?
 
    偷拍本身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从偷拍县长到偷拍局长,笔者很难不联想到这是有目的的行为,汪冬根费尽心机,总不可能就为了拍几部视频回家欣赏,又或者是为了反腐(如果是为反腐,那么肯定会在拍视频之后第一时间上交纪委),从这个角度来看,不管敲诈和威胁是不是已成既定事实,拍视频之后肯定会有见不得人的勾当,那么,从道德上来说肯定是有问题的,再加上一些敲诈相关的行为,汪冬根其实一点不冤。
 
    其实汪冬根事件根本不应该纠结于汪冬根冤不冤,毕竟法院的判罚都有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让笔者费解的是在“偷拍官员违规”事件中的官员。
原局长魏某某,还未进行处罚,而有关部门也用金句“正在处理”进行敷衍,到底是魏某某背后的问题很复杂,复杂到汪冬根都已经二审了,魏某某的事情还没查清楚,还是魏某某背后有一股怎样的力量来阻挡事件的调查。
 
    而县长依然在职,笔者就更想不通了,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而不管是众多给县长送礼的局长和书记们,还是“盆满钵满”的县长大人,依然安然无恙,到底是对这种送礼收礼现象已经习以为常,还是什么原因,这些干部还适合做人民的公仆吗?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作者: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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